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商品房纠纷

 07-21 16:00  悬赏 0  发布者:bb0407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4)
13年12月与A签商品房销售合同,每平4000元,B担保,约定违约金按房款年25%支付,一年后B违约,根本没开发商品房,违约后一直追要,15过03月到A、B(售楼处)追要,A、B专人接待说当年五一还本及违约金,有证人证明。五一未还,我继续追要,15年09月A、B共同给我答复(纸质的)解决方案(1)15年11月底还本金,违约金给一年,(2)用B开发的商品房以6000元每平顶欠房款,不再计算违约金。我没同意以后我没隔几天去追要本金及违约金。
 
问:1.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2.用回复证明连带保证责任在15年09月中断,重新计算2年连带保证责任可以吗?3.B 说用回复证明就是我承认了回复中说的一年违约金对吗。我起诉A、B能胜诉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6时07分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到什么时候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1 16:04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7-21 16:04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7-07-21 16:05
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广东深圳
贵州黔东南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江西南昌市
广东东莞
上海黄浦区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04333
广东 深圳
人气:20767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329
湖南 长沙
人气:541797
江西 南昌市
人气:14290
安徽 合肥
人气:2817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8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