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近60位业主每人18万购买的70年的产权车位变成使用权

 02-20 17:41  悬赏 25  发布者:Keie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惠州 回答:(5)
17年购房时捆绑销售18万的车位承诺可以办理70年的车位产权并签署协议。

18年底在选择车位时以要签署一份新的协议才能选择车位为由让我们签署第二份协议,协议内容为对车位仅有使用权并作废第一份协议,以及一个月没有交管理费开发商有权力收回车位的使用权。
那我想请问我们的18万是交来干嘛的?

在这之后我们前往房管局查询在17年售卖车位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在房产局备案售卖车位。50多位业主通过上访信访局等方式,得到一次开发商与房管局代表以及50多位业主的一次三方面谈。面谈当天开发商拿出一份在面谈当天申请备案的备案表格,备案价格为28万,参考附近楼盘的车位价格为10到12万元。
我请问一下17年售卖的车位,19年才备案这合不合法?高于市场价一倍的价格进行备案是否允许?

后来通过信访等方式,政府相关部门让我们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我们提出的意见为办理他们可以承诺的40年产权,退回另外的不给予我们的30年产权的费用。但开发商不愿意。开发商的条件以办理40年产权,40年后重新帮我们办理剩余的使用权并他们负责办理使用权的费用为由拒绝退还多出来的费用。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还是我们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02月20日 17时53分
可以向法院起诉,这种事情应当以向法院起诉为宜,法院判决具有最终性,有一锤定音的效果。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2-20 17:48
你好,需要尽快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2-20 17:51
如果无法与开发商协商,建议收集证据向法院诉讼。
回复时间: 2019-02-20 18:08
差三十年产权问题,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9-02-20 18:09
可以向法院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6010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