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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向亲历过拆迁安置的律师求教

 11-20 15:41  悬赏 0  发布者:leonyu……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2)
1 1994年老房拆迁,a b c d共4人安置到新房,我非被安置人,为血亲。

2 2001年新房房改,此时只有a,c两人居住并户口在里面(b去世,d结婚迁走),本人与另外的a,c 两人签字同意后一同签署购房合同全款买下,本人单独拥有产权

3 目前a去世,c 还在,d之前离婚户口又迁回。即目前房子里有被安置人
  b,d,以及我3人。

我目前由于经济困难需要出售我2001年购买的这套房产,是否可以依法请
c,d两人离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6时08分
您好:你有些问题,没有交代清楚,律师的任何回复都只能是猜测。你并不能得到你想要的答案。
1、你是血亲,你与abcd是什么关系?
2、1994年老房拆迁,a b c d共4人安置到新房。此时,新房的权属归谁是公房吗?
3、新房房改是公转私吗?
建议你补充说明,以便律师为你准确回复。
追问:

公房租房 房改房

回答:

一、1994年老房(公房)拆迁,a b c d共4人安置到新房。新房也属于公房。a b c d四人享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
二、2001年新房房改(公转私),b去世,d结婚迁走。新房房改(公转私)时,b去世,如果b的继承人没有与b共同居住且户口也不在公房的,对公房没有居住权,对公转私后的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d因结婚户口已经迁走,对公房不再有居住权,对公转私后的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
三、2001年新房房改(公转私)时,只有a,c两人居住并户口在里面。你与a,c 两人签字同意后一同签署购房合同,由你出全资购买公房,变为私房,由你单独拥有产权。所谓房屋的公转私,即由公房的性质变为私房。你出全资购买并单独拥有产权,你有权利处分房屋,不需任何人同意;
四、虽然d又将户口迁回房屋,但d对房屋既无居住权也无所有权。
五、从你与你与a,c 两人签字同意后一同签署购房合同,但所有资金由你一人承担,可以看出,当时你与ac应当达成的共识是:房屋由你出资购买,你所有全部所有权。ac可以在房屋居住。因此,对于c,因你购买房屋有c的帮助,建议你与c 协商,可给予c部分卖房的资金,让c重新租房居住,或你重新租房与c共同居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1-20 15:45
不能,c是原始调配对象,赶不走;d如果户口外迁后也未取得福利房待遇的,在本处仍享有居住权利
追问:

那么我的房子等于白买了,产权是没有用的?

回答:

还是有用的

回复时间: 2019-11-20 15:48
你可以出售该房屋,你是产权人,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1-20 15:50
c和d都是原始安置对象,原则上都是有居住权的。但你作为房子的产权人可以出售房产,但是需要对C和D进行安置
追问:

这个安置的范围是如何确认的

回答:

可以按照居住困难的标准进行补偿,建议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你管你卖,让对方自行诉讼

追问:

约个时间咨询下是否方便

回答:

可以,有需要可提前联系我约时间面谈

回复时间: 2019-11-20 15:55
你好!
1、安置房为a b c d4人共有。a,c两人只能处置属于他们自己的份额,无权处分属于 b d两人的份额。
2、你出资全款买下,只能买到两个份额,还有一半因a,c无权处分,获得的钱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给你。
3、你所谓你本人单独拥有产权,是指合同约定还是已经办理产权登记。
如果只是合同约定如上所述,你只取得一半份额。你无权要求CD二人离开,要出售也需要BD二人同意。
原本AC出售4人共有财产,BD有优先购买权。但时间久远,已经失去了主张撤销的权利。
如是已经产权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备。你有独立的处分权,你可以要求两人离开,你自己作主买卖。至于另外两人份额,由他们4人去处理。
4、D的户口迁移,并不影响属于自己的份额。
5、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追问:

a b 已经去世了.

回答:

A已经把属于自己的份额卖给你了。不影响了。
B虽去世,但有他份额的情况下,他的继承人可以主张权利的。

回复时间: 2019-11-20 16:12
产权登记你名下,房屋属于你所有。但被安置人还是有居住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9-11-20 16:14
1、该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2、你可以自由买卖;3;因为2001年房改至今已经18年,该公有房改时还在的c、b对房改房归你所有没有任何异议,他们没有权力在主张居住权和房改房的份额了,也超过了主张权力的时效,不受法律保护了。4、你没有必要请c、b离开,他们也没有在房产居住吧?户籍在该房产登记也不影响你的买卖。5、房产局不给你买卖过户,可以告他们。6、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追问:

请教一下主张份额和产权的时效是多久???

回复时间: 2019-11-20 16:18
此种情况,如果是具有抚养关系的直系亲属之间,不能赶走他们的。现在你们是旁系亲属,要赶走他们,需要看他们的具体情况了。他们现在有要求居住吗?需要帮助可以加微信手机号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1-20 16:19
d如果户口外迁后也未取得福利房待遇的,在本处仍享有居住权利
追问:

居住权是个什么权利,在哪个法律条款能查到 谢谢

回复时间: 2019-11-20 18:10
你可以出售,但是你需要把他们安置好
回复时间: 2019-11-20 18:18
可以出售该房屋
回复时间: 2019-11-20 18:37
你好,你这个情况建议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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